【奉腳尾飯】
【由來】-當死者生命在彌留狀態時,家屬便要開始著手準備有關喪禮的一切,首先 將病患的床位移到正廳臨時搭設的床鋪上,床鋪位置依男左女右擺設,稱為「徒舖」 或「搬舖」。直到死者臨終時,便要取下正廳的天公爐,以布或米篩遮住神明和祖先 牌位,稱作「遮神」,家屬在死者身上蓋「水被」(白布中央縫上紅綢的被單),以 銀紙或石頭為枕,並在死者腳邊供上「腳尾飯」,使死者不至於挨餓,一盞白蠟燭, 做為長明燈,照明陰間的路。並以厚紙或白布,寫上死者的姓名、生卒年月日時,作 為「魂帛」,暫時替代神主牌位,供於正廳的一角,燃燭燒香,稱為「豎魂帛」。此 外,大門上也要斜貼白紙條,以及「嚴制」(父死時用)、「慈制」(母死時用)或 「喪中」等字樣,告知左鄰右舍家中有喪事。
【設置位置】-靈桌與帛設於正廳的一角
【供品】-辭生時,備十二種菜碗供於死者靈桌;若有請僧尼誦「開魂路」或誦經,靈桌上還要供著三樣水果。此外,還需準備「腳尾飯」:即米飯一碗、飯上置熟鴨蛋一只、飯上插一雙筷子。
【金銀紙】-燒腳尾錢,如銀紙、往生錢;有的家屬會燒「腳尾轎」給死者充作在陰間的交通工具,也是藉以對天奉告死亡事件。禁忌由於腳尾飯上插有筷子,所以平日禁止小孩將筷子插在飯上,以避不祥之兆。又「守舖」時,忌諱貓跳到屍體身上,以免屍體會被嚇得跳起來抱住旁人,傳說貓屬虎性,若不幸遇此意外時,可使其抱住扁擔或其他物品,屍體便可回復原狀而不會禍害於人。
二、接棺
【接板(接棺)】
【由來】-當屍體要準備入殮前,得先準備好棺木,稱為「買壽板」,擇吉日吉時將 棺木接回家中來,一般是以吹角樂音做為引導,由四名以上的抬棺者(或土公)用小 卡車運到喪家,途中若有經過橋或十字路時,需沿途置留銀紙和紅布一條,稱為「放 紙」,棺木運到喪家時,稱為「接板」或「接棺」。棺木進屋時,得頭先進,以便入 殮時頭內腳外。要放板前,得先在左鄰右舍的門口貼上紅紙條,作為避邪用。
【祭品】-米一包、細竹圈(象徵團結)、掃帚(驅邪)、金鼎(燒金用)。
【金銀紙】-壽金拜土地公,小銀拜死者,均由子媳在接板時的門外板邊燒化。接棺後,家人就可行「圍庫錢」的儀式,將隨身庫錢燒化,為死者生前向庫官庫吏所借來的庫錢,此時悉數歸還。
三、孝飯
【孝 飯】
【由來】-當死者已被裝入鋪著庫錢、銀紙及生前用品的棺木,封棺大殮後,翌日清 晨家屬就要為死者準備「孝飯」,又稱「奉飯」,亦即寺待死者的餐飲與生活作息彷如生前一般,於黎明後供盥洗用具、早餐、香、銀紙;黃昏時再上香供其晚餐。如此直到滿七或百日結束為止,才改為初一、十五晨昏各拜一次;直到對年才不再供膳祭拜;到了合爐後,則依年節祭祀的方式。
【供品】-早晚飯如米飯、雞肉、米粉等。
【金銀紙】-銀紙(約一炷香後才燒化銀紙)。
四、辭生
【辭 生】
【由來】-死者在被裝入棺木的入殮前,家屬為其所準備的最後一次告別餐宴,即為 「辭生」,這種告別餐宴必須是六葷六素的十二道菜,家屬也請來一位好命的人,把 這十二道一一端起來,每端一碗便說一句吉祥話,且作挾菜餵給死者吃的樣子,但有 些地方並沒有這種辭生的習俗。
【供品】-十二道菜,六葷六素
【金銀紙】-銀紙
【禁忌】-傳說屍體入殮時,禁忌遭逢雷鳴,遇雷鳴的話,死者腹肚會腫脹,需以銅鑼蓋其身上,才可鎮壓住。
----辭生(小殮)----
入殮前須請僧道前來舉行祭典,謂之辭生,意謂死者辭別在世的一切親人、事、物。也是死者在入殮前,最後的一次祭奠。
入殮前將死者衣袖內的手尾錢取出放入米斗內,然後分給子孫,並唸吉祥語(放手尾,咚咚響,讓子孫大發財。)
以一條長約一尺二寸的麻繩,一端串以有孔銅錢十二枚,並繫上書有「百子千孫」及「長命富貴」的小白布條二條,將麻繩另一端繫於死者身上,有銅錢及布條的一端由家屬執之,請道士前來唸經並唸吉祥語,然後將麻繩一一斬斷,死者身上的一段留著落於棺內,家屬手中麻繩用銀紙包著拿去燒化,如此表示可以與死者斷絕往來,意謂「死了死路去」讓死人的靈魂不要再來干擾世上的活人。
洗淨:在喪事中,道士在一盆水中放黑麻油,燒淨符,喪家每人用手指沾水洗自己的上眼皮,稱為「洗淨」意謂潔淨,把眼中看到的不清潔的事物洗去。在納棺、出葬、做功德時,都有這種儀式。
五、作七
【作七】
【由來】-死者逝世後,每七天為一次祭拜的重要日期,負責祭拜者的身分也不同, 俗稱「作七」,共有七個日期,分別是「頭七」,由孤哀子負責準備祭品;「二七」 由媳婦負責;「三七」由出嫁的女兒負責;「四七」由姪女負責;「五七」由出嫁的 孫女們負責;「六七」由出嫁的侄孫女或曾孫女負責;「七七」或稱「滿七」由孤哀 子負責;但客家人與上述閩南人的習俗略有不同,而以「四七」為女兒七。又因現代 為工商業社會,有將七七四十九天改二十四天的,即頭七、七七各七天外,其他各以 每隔兩天為一七的計算方式。
【時間】-每逢作七的凌晨子時開始作七,到中午才拜菜。一般作頭七、三七、五七、七七時供品會較為隆重。
【供品】-作七拜菜時先準備一份三牲拜土地公,如豬肉、公雞、魚、酒。拜死者時有五味碗或十二道碗,如米飯、米粉、春乾(象徵有餘)、韭菜(天長地久)、豆乾(做大官)、芹菜(勤勞)、魚丸、肉丸(中狀元、當議員),肉片、菜頭(好彩頭)、豬腸(生男孩)、雞翅前膀(易謀生)等;以及其他果品、紅圓、發粿(象徵子孫團圓興旺)、麵頭山(又稱子孫山或女兒山)。
【金銀紙】-拜土地公,用福金。拜死者,用銀紙
【作旬】
【由來】-原本死者於作七結束後,家屬會繼續「作旬」的祭拜,每十天為一旬,共有四旬,來拜祭四位十殿閻王的判官。當五旬時是第九十九日不作,而改於次日舉行「作百日」,一般各地有將「作七」和「作旬」混為一談者,而只「作七」不「作旬」。
【供品】-如作七般的供五味碗。
【金銀紙】-銀紙
【禁忌】-居喪間未出殯之前,不可以過日,遇祖先忌日也不作。出殯後有祖先忌日則如往日祭拜,但過節(如清明、端午、中元、冬到、除夕)祭祖時,必須提前一日中午祭拜新亡者,翌日再祭祖。
【作功德】
【由來】-一般喪家在死者出殯的前一晚或數晚,延請專門的道士或和尚為死者舉行 超度和供養的法事,以死者的名義施行功德,用意是為死者贖去生前罪業,即稱為「 作功德」。因為是非常專業的法事儀式,所以道壇多會為家屬準備相關的儀式用品。 當進行到「還庫」時,家屬才進行燒庫錢的活動。
【時間】-為出殯前一晚開始,延續到天明,看是施行一朝、二朝或三朝的功德法事。
【供品】-豐盛的牲禮、香花、素果等。
【金銀紙】-庫錢、銀紙、往生錢
六、家奠
【家奠】
【由來】-原本死者末出殯前,曰「奠」不曰「祭」,所以在出殯的當天,佈置好供 眾多親友告別致禮的大靈堂,四周安置好各方親朋好友致贈的鮮花、輓聯、果品,這 也是由家屬和親戚,最後一次為死者的肉體在家裡上香致禮的道別式,稱為「家奠」 ,但一般多以「家祭」稱之。在抬棺出院子轉柩後,親戚尚未上前祭拜前,得先由家 屬供上五醴生祭,稱為「起柴頭」或「起車頭」,「五醴」是由出嫁的女兒或外孫, 分別從婆家送來的「牲禮」,擺在靈桌上後,家屬與外家親戚依序三跪九叩,此時喪 主要跪地回禮。
【供品】-五牲醴、水果、禮品等。
【金銀紙】-銀紙
【禁忌】-喪事時,忌諱淚水滴到屍體上,相傳這位流淚的人將會發瘋
七、公奠
【公奠】
【由來】-原本死者未出殯前,曰「奠」不曰「祭」,在出殯的當天,佈置好供眾多親友告別致禮的大靈堂,四周安置著各方朋好友致贈鮮花、輓聯、果品,這也是由死者或家屬的友人、機關團體集體上香、鞠躬或捻香,最後一次為死者的肉體在家裡致禮的道別式,稱為「公奠」,但一般多以「公祭」稱之。
八、出殯(路祭)
【出殯(路祭)】
【由來】-當家奠、公奠完畢,也請專業的道士前來誦經,封棺後,送葬隊伍抬棺發引要正式出發前往安葬的墳地或納骨塔,稱為「出殯」或「出山」。當出發的時刻到時,家屬先將銀紙燒化,大家再出發,沿途仍要邊走邊散銀紙,稱為「買路錢」,遇到過橋時,也要置放一些銀紙在上,用以驅邪祈福。送葬隊遇到路邊有人為死者擺上香案行時,稱為「排路祭」,喪家要上前跑地回禮,並以白布或毛巾答謝。
【供品】-路祭時供有牲禮、水果、酒、鮮花、臘燭。
【金銀紙】-銀紙。
九、安葬
【安葬】
【由來】-當送葬隊伍發引將靈柩送達墳地時,置於壙旁,家屬依男左女右的傳統習俗跪地哭別,男性家屬跪在靈左,女性家屬跪在靈右,同時要把亡者的「魂帛」牌位等放在供桌前,等道士唸完經後,開始「放栓」,亦即在棺木某個部位打洞,插入木槓通氣用,以便屍體早日腐化。最後再依地理師擇定的下葬時辰準備放下靈柩、魂帛或銘旌,再掩土封壙,喪主必須以鐵鍬剷下第一剷土埋於棺木上,即稱為「安葬」。
【供品】-花、酒、牲禮、水果。
【金銀紙】-銀紙。
【禁忌】-棺木要入壙時,凡生肖相剋者,均需迴避以免沖犯。
十、火化
【火化】
【由來】-當出殯後,打算以骨灰土葬者,則將靈柩移至火化場,家屬獻牲禮等祭拜後,由子孫點火予燒化,稱為「火化」,火化後家屬以約定的時間領取骨灰,再依決定的吉曰將靈灰安置於納骨塔,或是如前述土葬的安葬方式處理。
【供品】-鮮花、酒、牲禮、水果。
【金銀紙】-銀紙。
十一、祀后土、點主
【祀后土、點主】
【由來】-當掩垵葬孝墳後,也需在墳地立后土碑,寫上「后土」二字,並準備供品 祭祀后土神,且正式稟告后土神土地公請其守護庇佑新亡者的墳地與亡靈,稱為「祀 后土」。古代原本多請舉人、秀才或有身分的人為家屬執行此項祀后土的儀式,現代 多請道士或地理師代為執行,以硃砂筆寫完後,將筆朝太陽的方向擲去,一邊擲一邊 念吉祥的字句,而墨筆則留在原地。當「祀后土」後,接著便是執行「點主」的儀式 ,即子孫為了求吉祥發達聰穎高陞,昔日請有身分地位的賢達者充任「點主官」,現 在多由道士或地理師擔任,用硃砂筆在捧主者所背負的神主的上下左右中點上朱筆, 攘著再以墨筆於硃點上點上墨點,並誦念吉祥字句祈福,此即「點主」。點主畢,再 由道士撒五穀(五種穀子)於墓園,剩一些分給子孫,並帶一塊墳土回去,有象徵子 孫繁衍、五穀豐登之意。
【供品】-「祀后土」時備蠟燭、鮮花、酒、三牲、水果。
【金銀紙】-壽金、刈金、福金。
十二、返主安靈
【返主安靈】
【由來】-當送殯完成,死者的神主牌位從墳地迎回家鄉供奉,魂橋內載著捧主者, 並需拿回裝有墳土和五穀的斗,稱為「返主」。繼而神主等安置在一張臨時供奉的「 靈桌」上,擺上相關供品。請道士誦經,上香點燭舉行「安靈」,稱為「安靈」或「 豎靈」,家屬也要燒香祭拜與哭嚎,表示追念之意。
【供品】-備蠟燭、鮮花、酒、五味碗、水果。
【金銀紙】-銀紙。
【禁忌】-靈桌上多燃著油燈,燃油俗稱「莿油」,忌碰觸,俗傳碰觸的話身體會有疼痛感。
十三、巡山
【巡山】
【由來】-當喪禮結束後的第二、三天或第七天,死者的家屬穿著喪服到墳地察看有無異狀,並且準備供品祭拜后土和亡者的墳塚,稱為「巡山」或「巡灰」。
【供品】-拜后土以牲禮、水果、酒;拜祖先以牲禮、五味碗、水果、酒。
【金銀紙】-拜后土以壽、刈金、福金;拜祖先以銀紙。
十四、作百日
【作百日】
【由來】-當人逝世滿一百天時,習慣要再祭祀一番,或延請道士、和尚唸經。舉行盛大的供養法會,或僅是家人自行祭祀,稱為「作百曰」。
【供品】-牲禮、五味碗、水果、酒。
【金銀紙】-銀紙。
十五、作對年
【作對年】
【由來】-當死者逝世滿一週年時,死者已出嫁的女兒皆要返回來供奉牲禮祭拜,也有延請道士、和尚誦經作法事的,稱為「作對年」。此曰結束後,才算脫去孝服。
【供品】-牲禮、五味碗、水果、酒。
【金銀紙】-銀紙。
十六、除靈
【除靈】
【由來】-一般喪家於「尾旬」、「作百曰」或「作對年」時,將臨時「安靈」或「 豎靈」時所作的「魂帛」和香爐完全撤除,並選一個吉祥的方向將這些東西丟棄,請 道士唸經、上香、燒銀紙,當日死者已出嫁的女兒也要回來祭拜,稱為「除靈」或「 推靈」。除靈的翌日,喪家婦女換素服,到寺廟行香後,表示去除喪家的不祥後,才 可回家省親,稱為「行圓」。
【供品】-牲禮、五味碗、水果、酒。
【金銀紙】-銀紙。
十七、合爐
【合 爐】
【由來】-當死者的喪期屆滿時,將供奉死者的新牌位火化,或將其香爐灰一部分放 進供奉祖先牌位的香爐內,並將死者的姓名列入祖先牌位內,稱為「合爐」。一般泉 州人在合爐時,會視「作對年」是前半年或後半年,多會避開過年期間而選在六月或 十月、若「作對年」是在十月或十一月時、才會選在十二月合爐。至於漳州人多在「 作三年」和「除靈」時同時進行合爐的儀式。合爐後,一切便恢復正常作息。
【時間】-上午
【設置地點】-祖先牌位前。
【供品】-牲禮、水果。
【金銀紙】-刈金、銀紙。
十八、其他葬式
(一)火葬:
分為二種方式;一為遺體出殯後,再送往火葬場火化,火化後家屬揀骨裝甕後再行土葬或安置於納骨塔內。二為遺體先行火葬後再出殯者,靈柩送往火葬場並無特別儀式,火化後再舉行告別儀式。
(二) 招魂葬:
亡者若因意外事件死亡,遺體無從尋覓時,則須舉行招魂葬。先請道士前往出事地點,以草紮成人像,臉畫五官,頸部釘縫上衣,上衣下端釘縫裙或褲,褲腳穿鞋弔襪,將草人掛在一竹竿之頂,另以白布弔一白雞,以資引魂,待白雞啼叫,卜得聖筶,即表示亡魂已歸來,此時竹竿會自行搖動,多人皆扶持不住。引魂後至路旁所搭靈厝,其內置有交椅二把,一大一小,俗語:「大椅坐,小椅置腳」,蓋草人腳不可放在地上,待做完法事之後,將草人與靈厝一起火化,也有將草人裝入木板盒內而舉行出葬儀式的,也一樣要立墓,以供子孫追思膜拜。上述白雞飼養至出葬後,即贈與道士。招魂葬大都因溺死或事故而亡,無法尋屍。古習則製銀牌一面,寫死者姓名,咬指血點之,納於金斗內葬之。
(三)獵七葬:
一個家內同時辦理二件喪事,或一年之內重喪者,俗以為凶煞極重,所以就有了草人之喪,俗謂:「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三,無三不成禮。」不幸重喪者,恐連續有三喪發生,用草紮一偶像,請道士在臉上畫下五官,並給予開光,穿著第二位過世者的衣服,或用畚箕放置,或裝入紙棺內,並供祭一碗飯及一枚鴨蛋,在重喪殯行列中,僱人捧持草人及供祭之物,行至本村莊以外,棄置於路上,以此權充三喪,藉以排除其發生之可能性。也有將紙棺帶至墓地,於靈柩進壙後,同時埋下,有些地區除了草人之外,另須用白雞及鴨各一隻,白雞用於敕符,鴨則用於押煞。
(四)天主教葬禮:
誦早課經。
彌撒聖祭:全體參與彌撒。
追思禮:全體同至靈柩前,誦追思已亡祝文。
行祭:先由司祭降福祭品,後由喪家自行奠拜。
告別式:全體依序向靈柩灑聖水,行鞠躬禮,或向遺像上香,並行鞠躬禮。
弔辭:由喪家自行準備。
封棺(封釘):所用子孫釘,由司祭祝聖後交還喪家自行封棺。
出殯行列:遺像、彩輓、輓聯、花環、大鼓、樂隊、教友、司祭、靈柩、喪家、親朋。
掩土:先由司祭降福墓壙,繼即掩土埋葬。
立牌位:喪家可在家中立亡者牌位,懸掛遺像,晨夕上香為其誦經祈禱。
十九、喪葬禮節流程
臨終(會)→通知子孫→併廳、舖水舖→移舖(會)→遮神→壽終正寢(會)→辭神、舉哀→子孫變服→換枕(會)、嘴含銀(會)、蓋水被(會)、供腳尾飯、燒腳尾紙、點腳尾燈(會)→吊九條、守舖、報喪(會)、買棺、看日、擇地→成服帶孝、辦理死亡登記、請僧道唸腳尾經→乞水沐浴(會)、理容、張穿、套衫、抽壽(會)、吃黑糖麵線→接棺磧棺(會)、燒庫錢(還庫)(會)、乞手尾錢(會)、辭生(小殮)→佈置棺底(會)、誦經做功德→大殮→封釘(封棺)(會)→打桶(停柩)→併腳尾物、設靈桌靈堂、早晚捧飯→印製訃聞及寄送→做七(旬)(會)→葬前準備工作、工作人員之分配、禮堂之佈置、物品之準備→出殯前日之法事→殯喪(出山)→轉柩(請棺)(會)→壓棺位(會)→告別儀式(家奠禮→公奠禮)→點釘、旋棺→啟靈→發引(會)→送喪行列→辭客→安葬(會)(祀后土)→進壙‧窆(會)點主(會)→祭墓)或(火葬→進納骨塔)→呼龍、撒五穀(會)→旋墓→返主→接主安靈(會)(入門前過火、吃甜豆、洗淨)→回食(請客)→巡山→完墳→守孝→做法事、做七日、百日、對年(會)、三年→合爐(會)→培墓(會)→做新忌→清明掃墓→揀骨吉葬(會)
二十、祀禮儀
1. 神前擺供祭品。
2. 點燃神案蠟燭。
3. 神前獻茶三杯。
4. 焚香迎神。
5. 敬酌第一杯酒。
6. 擲杯筊請問神明之降臨。
7. 神明既降,進第二杯酒。
8. 對神明有所祈禱者,擲杯筊請問神明之諾言。
9. 進第三杯酒。
10. 執杯筊問神明已否餐畢。
11. 雙手捧金銀紙與爆竹,拜供神明察納。
12. 焚燒金銀紙,燃放爆竹。
13. 持酒潑洒金銀紙,稱曰「奠酒」,然後撤收祭品。
拜佛、祭祀祖先,儀式僅有繁簡之差,大體相同
二十一、常見訃聞內容名詞解釋
在訃聞之中有許多專用的詞語,為避免不瞭解而誤用,擷取數條加以說明:
1. 顯考:父親死謂之「考」,對人自稱已死之父親為「先考」或「先嚴」敬稱為「顯考」。
2. 顯妣:母親死謂之「妣」,對人自稱已死之母親為「先妣」或「先慈」敬稱為「顯妣」。
3. ○孺人:清代七品至九品官之妻皆稱孺人。世人用此以自稱其母具有自勉與恭敬之意在內。
4. 諱○○:「諱」即為已死尊長的名字。
5. 時間:訃聞中最少有三項時間:死亡、出生、奠禮及發引時間。
6. 歲數:訃聞內的「距」字,乃是死亡年月相距出生年月,所得之虛數,即為歲數。六十歲以上者用「享壽○○歲」,不滿六十歲者用「享年○○歲」,三十歲以下只能用「得年○○歲」
7. 不孝男:「孤子○○等」(母親健在,父親去世用),「哀子○○等」(父親健在,母親去世用),「孤哀子○○等」(父母親皆去世用)。
8. 反服:兒子死,無孫或幼孫,父母在堂,反為兒子之喪持服,即所謂白髮人送黑髮人。
二十二、傳說及雜俗
1. 衣裳的袖子要長得將手完全蓋住,據說手露出來,將來子孫會成為討飯的。
2. 魂轎的轎夫一名喚康得喜--扛得起,一名喚李有祿--利有路。
3. 孝男及家眷,平時出外做事為方便都不帶孝而將其寄放在靈位香爐側,俗稱「寄孝」。待對年時,至土地公廟焚香脫孝。
4. 訂購棺材一直忌諱稱「買棺材」,而改稱「買大厝」、「買大屋」或「買大壽」、「放板仔」、「買壽具」皆取意吉祥也。
5. 棺材內底部鑿就之小方洞另削一柄自內塞出,名為「龍喉」,打桶者入窆時須將之打除。
6. 「媳婦頭,查抹子腳」,指女屍由媳婦梳頭,媳婦梳頭時應跪在地上離屍約一尺以外,連哭帶號,恭恭敬敬梳理,梳頭前三後四。由女兒穿襪及布鞋。
7. 屍之口中含用紅紙包之龍銀一枚,放入時,須唱:「含孝歸土」。
8. 屍之面部須以四方形白布巾覆蓋,巾之四角有帶,繞結於項後。
9. 男喪皆戴帽,女則包烏巾,否則即是和尚尼姑頭。
10. 有些地區病人在未斷氣前就要穿上預先準備好的壽衣,如此死了以後才能得到。
11. 壽衣俗稱「老嫁妝」,壽衣下身三裙二褲寓意:子孫大富。
12. 壽衣之口袋皆縫死,以防錢財與福氣為其帶走。
13. 俗謂屍溫最後消失之處以定死者歸於何道,若人死後全身冰冷僅腦中心仍有餘溫,則此人超凡入聖,往生西方。若餘溫在眼則歸天道,餘溫在心則歸人道,餘溫在腹歸惡鬼道,餘溫在膝則歸畜牲道,餘溫在底則歸地獄道。
14. 俗曰:「一樣生,百樣死」,以老而壽終止於寢者為順終,否則即為非順終稱為凶死。凡凶死於外者,入木之際皆須至出事地「引魂」,同時請僧道至出事地點誦經超渡亡魂。死亡地點如在海外,則向者死亡地點的方向或到海邊舉行遙祭。
15. 俗謂地獄有枉死城,人被處死、毒斃、或縊死、自盡等,靈魂定會被閻王幽禁在枉死城,所以必須延請道僧讀經向閻王求赦罪,以便由枉死城救出。溺水者須作「牽水懺」,難產而死的作「牽血盆」。須製作五、六尺之圓筒形迴龍燈,產死者糊紅紙,溺死者糊白紙。須執魂旛至出事地引魂,否則其魂將徘徊不去為厲鬼在該地而產生「抓交替」之惡性循環。溺死者尚需牽懺,牽亡魂出困境,否則永不得超生。車禍死者再開枉死城。投環者須作「放索」。服毒者要做「解藥」。被殺而死者,要作「解刀法」。在床上氣絕者要「打眠床架」。
16. 祭品中不用鴨與蔥,鴨與押同音,蔥、娼同音故不用。
17. 死後若有仇不能報,則於棺內置木炭,能使死者至陰間報仇。
18. 將吊屍入棺的白布條,撕下一小塊塞入腰間,俗傳如此可使己身及兒孫身體健康永不腰痛。
19. 若兒孫或親戚中患有痼疾者,此時可至棺側,以銀紙在患部自上往下掃若干次並說:「請仙命挑到土州去丟掉。」俗信如此做病況多能痊癒或減輕。
20. 屍入棺,慎防眼淚滴落屍上,俗謂淚沾屍則死者靈魂即不能脫離肉身而超生。
21. 入木時子孫人影落入棺內為屍所壓,必犯煞致死。
22. 入木時如逢雷鳴,以為死人的肚子會脹起,因此要用鑼蓋其腹部。
23. 屍身左手執手巾,右手執摺扇供搧涼用,也表示亡者透心涼,無牽無掛而死。
24. 另置棉線若干條,其條數乃死者年歲再加一,俗稱「長命線」。
25. 難產而死者一屍兩命,則須再加一替身尪仔湊成三人,而免家人再有死亡之忌。
26. 死者入殮後,則將死者移舖時所用之諸物,棄之於荒野,謂之「送腳尾」。此時有洗淨之俗,即拔除邪穢之意,及驅除不祥。
27. 親朋至喪家慰問,謂之「埋(覓)喪」、「問喪」或「探青」。
28. 女婿祭時,席上加紅毯,因其為外人故加毯以示尊敬,然女婿不可跪在毛毯上,俗謂:「今世跪毛毯,來世睡豬穴」,須先上前將紅毯折一角示不用,乃行三進三退之大禮,上香、奠酒、叩頭,若逕用紅毯,將被笑為不知禮。
29. 朋友上香,昔日皆用二條香名為「參香」,近年來人人交遊廣闊,用線香則爐易滿,故改用香末,所以稱為「拈香」。其禮為朋友兩兩上前拈香,先向遺像一鞠躬,前進,自香末盤中拈香末置於香爐上三次,後退,向遺像一鞠躬,左右孝男孝眷答禮,向左右孝男孝眷各一鞠躬,退下,禮成。
30. 夫妻之一方若亡,則健在的一方,可以祭拜,僅立拜不跪,且在朋友拈香之後行之。
31. 割棺時由棺木上割下一小木片,持放於香爐內,取以「丁蘭抱木拜母」之古意。
32. 丈夫年輕喪妻,日後如欲再娶,則發引前須「過番」,於妻柩兩側各置一長椅,丈夫攜一包袱,一支傘,由柩上跨越,表示各行其道,互不干擾。此意即先生假裝要到外地去,亡者信以為真,則不會再回家來糾纏先生。
33. 丈夫先亡,其妻不得送喪,除了欲再嫁的婦人,概不送喪。長輩亦不送晚輩,否則死者將不得再轉世。妯娌亦不相送,俗謂「送東西(妯娌),會敗(窮)」。
34. 出葬時靈柩不可自喪宅後繞之,否則即謂之「纏龍」,俗信子孫將因此而窮困。
35. 棺柩之放栓(放水)又稱為「開龍門」,俗信若未打通而埋之,子孫將有啞者。既通,孝男則以土丸封之,以免臭氣外溢。
36. 俗諺:「查某子灰及吹」即墓上之灰土由女兒出資,吹即鼓吹、八音等也由出嫁女兒等出資僱用。
37. 掩土時除了影子不可落入墓穴中外,足跡亦不可掩沒,若留有足印,須先以鋤面抹平,始可加土於其上。
38. 祭土地公之牲禮中必有鴨蛋,祭畢則剝其殼而撒於墳上,表示亡人能「脫殼」再生。祭墓之銀紙留下一些不燒化,與蛋殼同撒於墳上。
39. 喪鬮煞:目擊喪家推靈或出殯而致生病,俗信此為邪神作祟稱「喪鬮煞」,須於百日忌內取靈桌桌裙一端或香條等用以洗身,病就會痊癒。
喪禮服務 - 禮儀師
2014年12月28日 星期日
傳統喪禮解釋名詞篇
拼廳
病人自知將終,皆會指定以大廳為其「正終」之所,因此病人危急之前,子孫應先將大廳打掃乾淨,準備舖放水舖,俗稱「拼廳」。
舖水舖
以厚木板一張(六尺長三尺寬左右)用椅子墊高置於廳旁,勿緊靠牆壁,男移龍方(進門之右方),女移虎方(進門之左方),或以神明牌位之方向,男左女右,頭裡腳外。
壽衣
人死穿以入殮的衣服稱為「壽衣」,當病人危急之前,家屬即應為他準備好。今人大多於未斷氣即為死者穿上壽衣,少數地區仍循古禮於沐浴後行之。台灣地區之習俗,壽衣算層而不算件(即上衣有裡子即兩層),上衣通是六件七層,褲子二件至三件,白襪黑布鞋。
遮神
病人以大廳為正終之所,大廳供奉有神明、祖先,一旦氣絕,要沐浴、更衣等,怕對神明祖先不敬(俗稱見剌)必須用米篩或紅紙遮住神明及祖先牌位,俗稱遮神,大殮入棺後再除去。
奉腳尾飯
當死者生命在彌留狀態時,家屬便要開始著手準備有關喪禮的一切,首先 將病患的床位移到正廳臨時搭設的床鋪上,床鋪位置依男左女右擺設,稱為「徒舖」或「搬舖」。直到死者臨終時,便要取下正廳的天公爐,以布或米篩遮住神明和祖先牌位,稱作「遮神」,家屬在死者身上蓋「水被」(白布中央縫上紅綢的被單),以 銀紙或石頭為枕,並在死者腳邊供上「腳尾飯」,使死者不至於挨餓,一盞白蠟燭,做為長明燈,照明陰間的路。並以厚紙或白布,寫上死者的姓名、生卒年月日時,作為「魂帛」,暫時替代神主牌位,供於正廳的一角,燃燭燒香,稱為「豎魂帛」。此外,大門上也要斜貼白紙條,以及「嚴制」(父死時用)、「慈制」(母死時用)或「喪中」等字樣,告知左鄰右舍家中有喪事。
隨侍在側
病人移至大廳水舖之後,子女即必須隨侍在側,不可單獨留病人在大廳,以免病人去世不知是幾時嚥氣,徒留遺憾。
舉哀
病人一旦斷氣死亡,依俗須於門口焚燒一頂紙轎(車)供靈魂乘用,俗稱「燒魂轎」以大碗公為香爐,焚香拜亡靈,全家大小始舉哀慟哭,儒家重視人倫感情,故以哭泣辟踊以盡其哀,佛教界人士則以為死者去世八小時之內,意識未完全脫離形體,子孫不可移動,不可哭泣。
易枕與蓋水被
子孫用石頭或一支大銀紙做為屍枕,傳說如此子孫才會「頭殼硬」聰明之意,實則將頭墊高後屍首才會收下巴,不致張口嚇人,而且較不易腐臭。屍身棉被須去除,改罩水被(一大塊白布中綴紅布),用意除覆其形外,也是避免蓋棉被容易發臭。
陳設腳尾物
腳尾處依俗須陳列腳尾飯一碗(露天炊煮),用大碗盛滿,越滿越好,飯上放一粒熟鴨蛋並正插一雙竹筷,供死者享用以便上路,另置腳尾火(油錡仔)、腳尾爐(用碗公盛砂做香爐),並燒腳尾紙(小銀),供死者做盤纏,應慢燒,以免室溫升高。
變服
初終尚無孝服,唯為宜悲誌哀,全身改穿素色衣服。
帷堂與闔扉
惟堂俗稱「吊九條」,即以一全匹白布,用竹竿架吊起,彎九次後將屍床圍起來,目的在隔開內外;同時須將門扉關一扇,以防日月光照射到屍身上。
守舖與關貓
親人死後,子孫哀慟不忍,必須小心看守,孝男夜則席地而眠,稱為「守舖」,守舖除了哀傷親人之死不忍離開寸步之外,尚可預防親人因休克「死亡」復活而乏人急救,有親友來弔時不致無人照應,同時也防止肉食性貓科動物之毀損屍體。
報喪
入木時辰看好便可報喪,父喪要報伯叔、姑母等,母喪則要通知外家俗稱「報白」,母舅以外的親戚,可以央人代為報喪,或用電話通報。
買棺
俗稱「買大厝」,父喪由伯叔一人陪孝男去,母喪由外家一人陪孝男去,另外可請一位懂木材之鄰友做陪。棺木,土葬與與火化所用不同。
哭路頭與奔喪
出嫁女聞耗喪回家,離家一段距離即須號哭,且有哭辭,聲極淒洌,俗稱「哭路頭」。凡長輩嚥氣時未隨侍在側之子孫,自外地奔喪回去,必須匍匐入門,表示自己不孝,奉養無狀。
宗教法事
初喪未入殮請道士或僧尼唸經,稱「唸腳尾經」;或者俟入殮時再一併舉行,稱「入木法事」。
放板
運棺到喪家,俗稱「放板」。
成服
昔日有成服儀式,今多省略。客家則至出山前做功德之前才舉行成服禮。
組治喪委員會
本身或子女當中具有崇高社會地位者,死後應由其朋友或長官、同事、僚屬組成治喪委員會,討論及安排治喪事宜。
接板(接棺)
當屍體要準備入殮前,得先準備好棺木,稱為「買壽板」,擇吉日吉時將 棺木接回家中來,一般是以吹角樂音做為引導,由四名以上的抬棺者(或土公)用小卡車運到喪家,途中若有經過橋或十字路時,需沿途置留銀紙和紅布一條,稱為「放 紙」,棺木運到喪家時,稱為「接板」或「接棺」。棺木進屋時,得頭先進,以便入 殮時頭內腳外。要放板前,得先在左鄰右舍的門口貼上紅紙條,作為避邪用。
乞水
接棺後隨即乞水,子孫全部穿孝服往大圳溝或河川,為首帶瓦缽、香、四方金、兩枚硬幣、抵水濱,燒香向水神禱告因某人去世,向水神乞水以便沐浴、舀水,不可逆流,尤忌重舀,今人住於都市嫌河水髒或離河太遠,也有人以水桶裝自來水置於露天處以行乞水之禮。
沐浴
乞水返家,旋即舉行沐浴、穿衫辭生,分手尾錢儀式。沐浴,由長子或「土公」以白布沾乞自河川之水,由頭到腳做一比畫,比畫時「土公」須唸吉利話。
辭生
死者在被裝入棺木的入殮前,家屬為其所準備的最後一次告別餐宴,即為「辭生」,這種告別餐宴必須是六葷六素的十二道菜,家屬也請來一位好命的人,把這十二道一一端起來,每端一碗便說一句吉祥話,且作挾菜餵給死者吃的樣子,但有些地方並沒有這種辭生的習俗。
乞手尾錢
「辭生」後即乞手尾錢,把預放在死者衣袋內的硬幣分給子孫,每人一枚,用白布或藍布穿孔繫於手腕,父死繫於左手,母死繫於右手,帶至換孝為止,象徵死者愛護子孫,留下財產分給眾子孫,另一方面也象徵著責任之傳承。
大殮與棺中佈置
大殮即將屍身置入棺內之稱。通常人嚥氣後廿四小時內擇吉時入殮。入殮時子孫環視,有的子孫親自為之。長子用白布自屍腰提起,其餘子女抱其頭與足,小心放入棺內,此時民俗忌「人影」被壓住,故須注意燈光之光源方向。下墊棺蓆上蓋水被,加枕(中白兩旁紅內裝銀紙、狗毛、雞毛之菱角枕,表示雞啼狗吠死者才能知晨昏),庫錢、生前物品、過山褲及桃枝等。棺底最好先舖蓪草、茶葉等以吸屍汁,亦有置七星板。右腳踏銀紙左腳踏金紙(部分地區正好相反)。
封釘與停殯
屍體安置好後,固定不會移動,並經子孫親友最後一次瞻仰遺容,隨即加蓋封釘,父喪由「族長」主釘,母喪由「母舅」主釘,謂之「封釘」。棺釘分四角四支長釘,天頭中間一支小釘纏五彩布,長釘要整支打入,小釘只略釘一下,即由孝男用口咬起置於香爐。釘釘時要唸吉祥話。如隔三天以上才出葬,停柩在堂,等待出殯,則須「打桶」以防臭味溢出。
拼腳尾物、佈置孝堂與捧飯
打桶後要將腳尾飯,腳尾紙等移走,俗稱「拼腳尾物」,然後在柩前布置孝堂,以白布遮柩,設靈幃,架遺像,亡者衣服鞋襪置於椅子,置靈桌,供奉魂帛,魂幡,置一對蠟燭、鮮花,設香案、果品、燈火日夜不熄,備親友之弔唁。自入木起每天要捧飯,有人捧三餐,有人捧二餐,早、晚要捧水供亡親洗手面、洗腳手。
孝飯
當死者已被裝入鋪著庫錢、銀紙及生前用品的棺木,封棺大殮後,翌日清晨家屬就要為死者準備「孝飯」,又稱「奉飯」,亦即寺待死者的餐飲與生活作息彷如生前一般,於黎明後供盥洗用具、早餐、香、銀紙;黃昏時再上香供其晚餐。如此 直到滿七或百日結束為止,才改為初一、十五晨昏各拜一次;直到對年才不再供膳祭 拜;到了合爐後,則依年節祭祀的方式。
作七
死者逝世後,每七天為一次祭拜的重要日期,負責祭拜者的身分也不同,俗稱「作七」,共有七個日期,分別是「頭七」,由孤哀子負責準備祭品;「二七」由媳婦負責;「三七」由出嫁的女兒負責;「四七」由姪女負責;「五七」由出嫁的 孫女們負責;「六七」由出嫁的侄孫女或曾孫女負責;「七七」或稱「滿七」由孤哀子負責;但客家人與上述閩南人的習俗略有不同,而以「四七」為女兒七。又因現代為工商業社會,有將七七四十九天改二十四天的,即頭七、七七各七天外,其他各以每隔兩天為一七的計算方式。
守靈
未出殯前子孫須在靈幃守靈,夜間則在柩旁敷蓆而眠,俗稱「睏棺腳」。及因生前晨昏定省,不忍讓死者遽爾孤零。
香奠與答紙
死者親友通常會送錢給喪家買銀紙燒與死者,俗稱「香奠」或「楮敬」金額必須單數,切忌雙數,以免重喪。喪家收到香奠,必須答謝,俗稱「答銀紙分」。目前以答毛巾最為通行,而且是收到香奠當時隨即答謝。
訃聞之撰印及郵寄
大殮後,家屬或治喪委員會應撰好訃聞付印,並斟酌情形郵寄有關的至親好友,不應濫發。
轉柩
一般由宗教師(道佛人員)指揮,並由抬柩人員抬之,視喪家場地大小而有三種方式:直接將靈柩移至禮堂靈案內。移柩至禮堂靈幃之後面。若禮堂空間狹小無處可放,則只由抬柩者輕輕移動一下象徵移柩。由兒子與長孫各執杖與招魂旛恭請靈位與香爐、安靈位於靈堂前中央位置,會場人員應肅立恭迎。原來停柩處置一木炭火爐以除濕取旺,放碗筷若干把(一個兒子一把),另置一桶水內放錢幣,以祈「錢水活絡」,並置一圓形竹器內盛發粿及十二粒丁仔粿(閏年加一粒)以求添丁發財。或加一把箍桶篾以警愓子孫須團結。
家奠
原本死者末出殯前,曰「奠」不曰「祭」,在出殯的當天,佈置好供眾多親友告別致禮的大靈堂,四周安置好各方親朋好友致贈的鮮花、輓聯、果品,這也是由家屬和親戚,最後一次為死者的肉體在家裡上香致禮的道別式,稱為「家奠」 ,但一般多以「家祭」稱之。在抬棺出院子轉柩後,親戚尚未上前祭拜前,得先由家 屬供上五醴生祭,稱為「起柴頭」或「起車頭」,「五醴」是由出嫁的女兒或外孫,分別從婆家送來的「牲禮」,擺在靈桌上後,家屬與外家親戚依序三跪九叩,此時喪 主要跪地回禮。
公奠
原本死者未出殯前,曰「奠」不曰「祭」,在出殯的當天,佈置好供眾多親友告別致禮的大靈堂,四周安置著各方朋好友致贈鮮花、輓聯、果品,這也是由死者或家屬的友人、機關團體集體上香、鞠躬或捻香,最後一次為死者的肉體在家裡致禮的道別式,稱為「公奠」,但一般多以「公祭」稱之。
安釘禮
入殮後在靈柩四端各釘一長釘謂之「封釘」,因入殮當天族長或母舅未必到場,乃直接由棺木店仵作為之,而於出殯日另外再安排一場「安釘禮」,請族長或母舅執斧點釘。安釘意義:昔時因沒有醫生開具死亡證書及檢察官制而人命關天通常由親兄弟審視後,才封釘或啟靈,免得當子媳被誤會為草草收殮,其至被認為忤逆不孝或虐待死亡等。
啟靈
依古禮啟靈有啟靈奠祭,仵工人員(俗稱土工)絞柩完畢,將「蜈蚣腳」與槓桿均銜接好,以八人~十二人或十六人、廿四人抬起,另一人立即將「柩凳」踢翻或提走,謂之「啟靈」靈柩往屋外「靈車」處移動,子孫要迅即跟著爬起來,通常子孫應緊拉住靈車或紼帶,其意乃捨不得父母親如此快速離開。
出殯(路祭)
當家奠、公奠完畢,也請專業的道士前來誦經,封棺後,送葬隊伍抬棺發引要正式出發前往安葬的墳地或納骨塔,稱為「出殯」或「出山」。當出發的時刻到時,家屬先將銀紙燒化,大家再出發,沿途仍要邊走邊散銀紙,稱為「買路錢」,遇到過橋時,也要置放一些銀紙在上,用以驅邪祈福。送葬隊遇到路邊有人為死者擺上香案行時,稱為「排路祭」,喪家要上前跑地回禮,並以白布或毛巾答謝。
火化
當出殯後,打算以骨灰土葬者,則將靈柩移至火化場,家屬獻牲禮等祭拜後,由子孫點火予燒化,稱為「火化」,火化後家屬以約定的時間領取骨灰,再依決定的吉曰將靈灰安置於納骨塔,或是如前述土葬的安葬方式處理。
巡山
當喪禮結束後的第二、三天或第七天,死者的家屬穿著喪服到墳地察看有無異狀,並且準備供品祭拜后土和亡者的墳塚,稱為「巡山」或「巡灰」。目前公墓多有管理員,故可省略。
返主安靈
當送殯完成,死者的神主牌位從墳地迎回家鄉供奉,魂橋內載著捧主者,並需拿回裝有墳土和五穀的斗,稱為「返主」。繼而神主等安置在一張臨時供奉的「靈桌」上,擺上相關供品。請道士誦經,上香點燭舉行「安靈」,稱為「安靈」或「豎靈」,家屬也要燒香祭拜與哭嚎,表示追念之意。
作百曰
當人逝世滿一百天時,習慣要再祭祀一番,或延請道士、和尚唸經,舉行盛大的供養法會,或僅是家人自行祭祀,稱為「作百日」。
作對年
當死者逝世滿一週年時,死者已出嫁的女兒皆要返回來供奉牲禮祭拜,也有延請道士、和尚誦經作法事的,稱為「作對年」。此日結束後,才算脫去孝服。
除靈
一般喪家於「尾旬」、「作百曰」或「作對年」時,將臨時「安靈」或「豎靈」時所作的「魂帛」和香爐完全撤除,並選一個吉祥的方向將這些東西丟棄,請道士唸經、上香、燒銀紙,當日死者已出嫁的女兒也要回來祭拜,稱為「除靈」或「推靈」。除靈的翌日,喪家婦女換素服,到寺廟行香後,表示去除喪家的不祥後,才 可回家省親,稱為「行圓」。
合爐
當死者的喪期屆滿時,將供奉死者的新牌位火化,或將其香爐灰一部分放進供奉祖先牌位的香爐內,並將死者的姓名列入祖先牌位內,稱為「合爐」。一般泉州人在合爐時,會視「作對年」是前半年或後半年,多會避開過年期間而選在六月或十月、若「作對年」是在十月或十一月時、才會選在十二月合爐。至於漳州人多在「作三年」和「除靈」時同時進行合爐的儀式。合爐後,一切便恢復正常作息。
培墓與掃墓
親墳完墳後三年內要「培墓」:子孫須要備酒餚、三牲五果祭拜第一年開墓頭要在清明前擇一日,第二年在清明當天,第三年在清明後擇一天。此後每年在清明前後率子孫帶水果冥紙去掃墓。
新忌
即「逝世」後第二次逝世紀念日,此後年年以此日做忌日。
撿金(撿骨)(洗骨)
「檢金」本為古代幾個少數民族及地區所特有的現象,台灣地區由於移民社會的特性,加上氣候等因素,葬後若干年開棺洗骨,將骨骸另裝在一只陶甕中,安奉於納骨塔。各宗教的生死觀與殯葬處理原則。
病人自知將終,皆會指定以大廳為其「正終」之所,因此病人危急之前,子孫應先將大廳打掃乾淨,準備舖放水舖,俗稱「拼廳」。
舖水舖
以厚木板一張(六尺長三尺寬左右)用椅子墊高置於廳旁,勿緊靠牆壁,男移龍方(進門之右方),女移虎方(進門之左方),或以神明牌位之方向,男左女右,頭裡腳外。
壽衣
人死穿以入殮的衣服稱為「壽衣」,當病人危急之前,家屬即應為他準備好。今人大多於未斷氣即為死者穿上壽衣,少數地區仍循古禮於沐浴後行之。台灣地區之習俗,壽衣算層而不算件(即上衣有裡子即兩層),上衣通是六件七層,褲子二件至三件,白襪黑布鞋。
遮神
病人以大廳為正終之所,大廳供奉有神明、祖先,一旦氣絕,要沐浴、更衣等,怕對神明祖先不敬(俗稱見剌)必須用米篩或紅紙遮住神明及祖先牌位,俗稱遮神,大殮入棺後再除去。
奉腳尾飯
當死者生命在彌留狀態時,家屬便要開始著手準備有關喪禮的一切,首先 將病患的床位移到正廳臨時搭設的床鋪上,床鋪位置依男左女右擺設,稱為「徒舖」或「搬舖」。直到死者臨終時,便要取下正廳的天公爐,以布或米篩遮住神明和祖先牌位,稱作「遮神」,家屬在死者身上蓋「水被」(白布中央縫上紅綢的被單),以 銀紙或石頭為枕,並在死者腳邊供上「腳尾飯」,使死者不至於挨餓,一盞白蠟燭,做為長明燈,照明陰間的路。並以厚紙或白布,寫上死者的姓名、生卒年月日時,作為「魂帛」,暫時替代神主牌位,供於正廳的一角,燃燭燒香,稱為「豎魂帛」。此外,大門上也要斜貼白紙條,以及「嚴制」(父死時用)、「慈制」(母死時用)或「喪中」等字樣,告知左鄰右舍家中有喪事。
隨侍在側
病人移至大廳水舖之後,子女即必須隨侍在側,不可單獨留病人在大廳,以免病人去世不知是幾時嚥氣,徒留遺憾。
舉哀
病人一旦斷氣死亡,依俗須於門口焚燒一頂紙轎(車)供靈魂乘用,俗稱「燒魂轎」以大碗公為香爐,焚香拜亡靈,全家大小始舉哀慟哭,儒家重視人倫感情,故以哭泣辟踊以盡其哀,佛教界人士則以為死者去世八小時之內,意識未完全脫離形體,子孫不可移動,不可哭泣。
易枕與蓋水被
子孫用石頭或一支大銀紙做為屍枕,傳說如此子孫才會「頭殼硬」聰明之意,實則將頭墊高後屍首才會收下巴,不致張口嚇人,而且較不易腐臭。屍身棉被須去除,改罩水被(一大塊白布中綴紅布),用意除覆其形外,也是避免蓋棉被容易發臭。
陳設腳尾物
腳尾處依俗須陳列腳尾飯一碗(露天炊煮),用大碗盛滿,越滿越好,飯上放一粒熟鴨蛋並正插一雙竹筷,供死者享用以便上路,另置腳尾火(油錡仔)、腳尾爐(用碗公盛砂做香爐),並燒腳尾紙(小銀),供死者做盤纏,應慢燒,以免室溫升高。
變服
初終尚無孝服,唯為宜悲誌哀,全身改穿素色衣服。
帷堂與闔扉
惟堂俗稱「吊九條」,即以一全匹白布,用竹竿架吊起,彎九次後將屍床圍起來,目的在隔開內外;同時須將門扉關一扇,以防日月光照射到屍身上。
守舖與關貓
親人死後,子孫哀慟不忍,必須小心看守,孝男夜則席地而眠,稱為「守舖」,守舖除了哀傷親人之死不忍離開寸步之外,尚可預防親人因休克「死亡」復活而乏人急救,有親友來弔時不致無人照應,同時也防止肉食性貓科動物之毀損屍體。
報喪
入木時辰看好便可報喪,父喪要報伯叔、姑母等,母喪則要通知外家俗稱「報白」,母舅以外的親戚,可以央人代為報喪,或用電話通報。
買棺
俗稱「買大厝」,父喪由伯叔一人陪孝男去,母喪由外家一人陪孝男去,另外可請一位懂木材之鄰友做陪。棺木,土葬與與火化所用不同。
哭路頭與奔喪
出嫁女聞耗喪回家,離家一段距離即須號哭,且有哭辭,聲極淒洌,俗稱「哭路頭」。凡長輩嚥氣時未隨侍在側之子孫,自外地奔喪回去,必須匍匐入門,表示自己不孝,奉養無狀。
宗教法事
初喪未入殮請道士或僧尼唸經,稱「唸腳尾經」;或者俟入殮時再一併舉行,稱「入木法事」。
放板
運棺到喪家,俗稱「放板」。
成服
昔日有成服儀式,今多省略。客家則至出山前做功德之前才舉行成服禮。
組治喪委員會
本身或子女當中具有崇高社會地位者,死後應由其朋友或長官、同事、僚屬組成治喪委員會,討論及安排治喪事宜。
接板(接棺)
當屍體要準備入殮前,得先準備好棺木,稱為「買壽板」,擇吉日吉時將 棺木接回家中來,一般是以吹角樂音做為引導,由四名以上的抬棺者(或土公)用小卡車運到喪家,途中若有經過橋或十字路時,需沿途置留銀紙和紅布一條,稱為「放 紙」,棺木運到喪家時,稱為「接板」或「接棺」。棺木進屋時,得頭先進,以便入 殮時頭內腳外。要放板前,得先在左鄰右舍的門口貼上紅紙條,作為避邪用。
乞水
接棺後隨即乞水,子孫全部穿孝服往大圳溝或河川,為首帶瓦缽、香、四方金、兩枚硬幣、抵水濱,燒香向水神禱告因某人去世,向水神乞水以便沐浴、舀水,不可逆流,尤忌重舀,今人住於都市嫌河水髒或離河太遠,也有人以水桶裝自來水置於露天處以行乞水之禮。
沐浴
乞水返家,旋即舉行沐浴、穿衫辭生,分手尾錢儀式。沐浴,由長子或「土公」以白布沾乞自河川之水,由頭到腳做一比畫,比畫時「土公」須唸吉利話。
辭生
死者在被裝入棺木的入殮前,家屬為其所準備的最後一次告別餐宴,即為「辭生」,這種告別餐宴必須是六葷六素的十二道菜,家屬也請來一位好命的人,把這十二道一一端起來,每端一碗便說一句吉祥話,且作挾菜餵給死者吃的樣子,但有些地方並沒有這種辭生的習俗。
乞手尾錢
「辭生」後即乞手尾錢,把預放在死者衣袋內的硬幣分給子孫,每人一枚,用白布或藍布穿孔繫於手腕,父死繫於左手,母死繫於右手,帶至換孝為止,象徵死者愛護子孫,留下財產分給眾子孫,另一方面也象徵著責任之傳承。
大殮與棺中佈置
大殮即將屍身置入棺內之稱。通常人嚥氣後廿四小時內擇吉時入殮。入殮時子孫環視,有的子孫親自為之。長子用白布自屍腰提起,其餘子女抱其頭與足,小心放入棺內,此時民俗忌「人影」被壓住,故須注意燈光之光源方向。下墊棺蓆上蓋水被,加枕(中白兩旁紅內裝銀紙、狗毛、雞毛之菱角枕,表示雞啼狗吠死者才能知晨昏),庫錢、生前物品、過山褲及桃枝等。棺底最好先舖蓪草、茶葉等以吸屍汁,亦有置七星板。右腳踏銀紙左腳踏金紙(部分地區正好相反)。
封釘與停殯
屍體安置好後,固定不會移動,並經子孫親友最後一次瞻仰遺容,隨即加蓋封釘,父喪由「族長」主釘,母喪由「母舅」主釘,謂之「封釘」。棺釘分四角四支長釘,天頭中間一支小釘纏五彩布,長釘要整支打入,小釘只略釘一下,即由孝男用口咬起置於香爐。釘釘時要唸吉祥話。如隔三天以上才出葬,停柩在堂,等待出殯,則須「打桶」以防臭味溢出。
拼腳尾物、佈置孝堂與捧飯
打桶後要將腳尾飯,腳尾紙等移走,俗稱「拼腳尾物」,然後在柩前布置孝堂,以白布遮柩,設靈幃,架遺像,亡者衣服鞋襪置於椅子,置靈桌,供奉魂帛,魂幡,置一對蠟燭、鮮花,設香案、果品、燈火日夜不熄,備親友之弔唁。自入木起每天要捧飯,有人捧三餐,有人捧二餐,早、晚要捧水供亡親洗手面、洗腳手。
孝飯
當死者已被裝入鋪著庫錢、銀紙及生前用品的棺木,封棺大殮後,翌日清晨家屬就要為死者準備「孝飯」,又稱「奉飯」,亦即寺待死者的餐飲與生活作息彷如生前一般,於黎明後供盥洗用具、早餐、香、銀紙;黃昏時再上香供其晚餐。如此 直到滿七或百日結束為止,才改為初一、十五晨昏各拜一次;直到對年才不再供膳祭 拜;到了合爐後,則依年節祭祀的方式。
作七
死者逝世後,每七天為一次祭拜的重要日期,負責祭拜者的身分也不同,俗稱「作七」,共有七個日期,分別是「頭七」,由孤哀子負責準備祭品;「二七」由媳婦負責;「三七」由出嫁的女兒負責;「四七」由姪女負責;「五七」由出嫁的 孫女們負責;「六七」由出嫁的侄孫女或曾孫女負責;「七七」或稱「滿七」由孤哀子負責;但客家人與上述閩南人的習俗略有不同,而以「四七」為女兒七。又因現代為工商業社會,有將七七四十九天改二十四天的,即頭七、七七各七天外,其他各以每隔兩天為一七的計算方式。
守靈
未出殯前子孫須在靈幃守靈,夜間則在柩旁敷蓆而眠,俗稱「睏棺腳」。及因生前晨昏定省,不忍讓死者遽爾孤零。
香奠與答紙
死者親友通常會送錢給喪家買銀紙燒與死者,俗稱「香奠」或「楮敬」金額必須單數,切忌雙數,以免重喪。喪家收到香奠,必須答謝,俗稱「答銀紙分」。目前以答毛巾最為通行,而且是收到香奠當時隨即答謝。
訃聞之撰印及郵寄
大殮後,家屬或治喪委員會應撰好訃聞付印,並斟酌情形郵寄有關的至親好友,不應濫發。
轉柩
一般由宗教師(道佛人員)指揮,並由抬柩人員抬之,視喪家場地大小而有三種方式:直接將靈柩移至禮堂靈案內。移柩至禮堂靈幃之後面。若禮堂空間狹小無處可放,則只由抬柩者輕輕移動一下象徵移柩。由兒子與長孫各執杖與招魂旛恭請靈位與香爐、安靈位於靈堂前中央位置,會場人員應肅立恭迎。原來停柩處置一木炭火爐以除濕取旺,放碗筷若干把(一個兒子一把),另置一桶水內放錢幣,以祈「錢水活絡」,並置一圓形竹器內盛發粿及十二粒丁仔粿(閏年加一粒)以求添丁發財。或加一把箍桶篾以警愓子孫須團結。
家奠
原本死者末出殯前,曰「奠」不曰「祭」,在出殯的當天,佈置好供眾多親友告別致禮的大靈堂,四周安置好各方親朋好友致贈的鮮花、輓聯、果品,這也是由家屬和親戚,最後一次為死者的肉體在家裡上香致禮的道別式,稱為「家奠」 ,但一般多以「家祭」稱之。在抬棺出院子轉柩後,親戚尚未上前祭拜前,得先由家 屬供上五醴生祭,稱為「起柴頭」或「起車頭」,「五醴」是由出嫁的女兒或外孫,分別從婆家送來的「牲禮」,擺在靈桌上後,家屬與外家親戚依序三跪九叩,此時喪 主要跪地回禮。
公奠
原本死者未出殯前,曰「奠」不曰「祭」,在出殯的當天,佈置好供眾多親友告別致禮的大靈堂,四周安置著各方朋好友致贈鮮花、輓聯、果品,這也是由死者或家屬的友人、機關團體集體上香、鞠躬或捻香,最後一次為死者的肉體在家裡致禮的道別式,稱為「公奠」,但一般多以「公祭」稱之。
安釘禮
入殮後在靈柩四端各釘一長釘謂之「封釘」,因入殮當天族長或母舅未必到場,乃直接由棺木店仵作為之,而於出殯日另外再安排一場「安釘禮」,請族長或母舅執斧點釘。安釘意義:昔時因沒有醫生開具死亡證書及檢察官制而人命關天通常由親兄弟審視後,才封釘或啟靈,免得當子媳被誤會為草草收殮,其至被認為忤逆不孝或虐待死亡等。
啟靈
依古禮啟靈有啟靈奠祭,仵工人員(俗稱土工)絞柩完畢,將「蜈蚣腳」與槓桿均銜接好,以八人~十二人或十六人、廿四人抬起,另一人立即將「柩凳」踢翻或提走,謂之「啟靈」靈柩往屋外「靈車」處移動,子孫要迅即跟著爬起來,通常子孫應緊拉住靈車或紼帶,其意乃捨不得父母親如此快速離開。
出殯(路祭)
當家奠、公奠完畢,也請專業的道士前來誦經,封棺後,送葬隊伍抬棺發引要正式出發前往安葬的墳地或納骨塔,稱為「出殯」或「出山」。當出發的時刻到時,家屬先將銀紙燒化,大家再出發,沿途仍要邊走邊散銀紙,稱為「買路錢」,遇到過橋時,也要置放一些銀紙在上,用以驅邪祈福。送葬隊遇到路邊有人為死者擺上香案行時,稱為「排路祭」,喪家要上前跑地回禮,並以白布或毛巾答謝。
火化
當出殯後,打算以骨灰土葬者,則將靈柩移至火化場,家屬獻牲禮等祭拜後,由子孫點火予燒化,稱為「火化」,火化後家屬以約定的時間領取骨灰,再依決定的吉曰將靈灰安置於納骨塔,或是如前述土葬的安葬方式處理。
巡山
當喪禮結束後的第二、三天或第七天,死者的家屬穿著喪服到墳地察看有無異狀,並且準備供品祭拜后土和亡者的墳塚,稱為「巡山」或「巡灰」。目前公墓多有管理員,故可省略。
返主安靈
當送殯完成,死者的神主牌位從墳地迎回家鄉供奉,魂橋內載著捧主者,並需拿回裝有墳土和五穀的斗,稱為「返主」。繼而神主等安置在一張臨時供奉的「靈桌」上,擺上相關供品。請道士誦經,上香點燭舉行「安靈」,稱為「安靈」或「豎靈」,家屬也要燒香祭拜與哭嚎,表示追念之意。
作百曰
當人逝世滿一百天時,習慣要再祭祀一番,或延請道士、和尚唸經,舉行盛大的供養法會,或僅是家人自行祭祀,稱為「作百日」。
作對年
當死者逝世滿一週年時,死者已出嫁的女兒皆要返回來供奉牲禮祭拜,也有延請道士、和尚誦經作法事的,稱為「作對年」。此日結束後,才算脫去孝服。
除靈
一般喪家於「尾旬」、「作百曰」或「作對年」時,將臨時「安靈」或「豎靈」時所作的「魂帛」和香爐完全撤除,並選一個吉祥的方向將這些東西丟棄,請道士唸經、上香、燒銀紙,當日死者已出嫁的女兒也要回來祭拜,稱為「除靈」或「推靈」。除靈的翌日,喪家婦女換素服,到寺廟行香後,表示去除喪家的不祥後,才 可回家省親,稱為「行圓」。
合爐
當死者的喪期屆滿時,將供奉死者的新牌位火化,或將其香爐灰一部分放進供奉祖先牌位的香爐內,並將死者的姓名列入祖先牌位內,稱為「合爐」。一般泉州人在合爐時,會視「作對年」是前半年或後半年,多會避開過年期間而選在六月或十月、若「作對年」是在十月或十一月時、才會選在十二月合爐。至於漳州人多在「作三年」和「除靈」時同時進行合爐的儀式。合爐後,一切便恢復正常作息。
培墓與掃墓
親墳完墳後三年內要「培墓」:子孫須要備酒餚、三牲五果祭拜第一年開墓頭要在清明前擇一日,第二年在清明當天,第三年在清明後擇一天。此後每年在清明前後率子孫帶水果冥紙去掃墓。
新忌
即「逝世」後第二次逝世紀念日,此後年年以此日做忌日。
撿金(撿骨)(洗骨)
「檢金」本為古代幾個少數民族及地區所特有的現象,台灣地區由於移民社會的特性,加上氣候等因素,葬後若干年開棺洗骨,將骨骸另裝在一只陶甕中,安奉於納骨塔。各宗教的生死觀與殯葬處理原則。
傳統喪葬禮節流程篇
喪葬禮節流程
臨終>通知子孫>併廳、舖水舖>移舖>遮神>壽終正寢>辭神、舉哀>子孫變服>換枕、嘴含銀、蓋水被、供腳尾飯、燒腳尾紙、點腳尾燈>吊九條、守舖、報喪、買棺、看日、擇地>成服帶孝、辦理死亡登記、請僧道唸腳尾經>乞水沐浴、理容、張穿、套衫、抽壽、吃黑糖麵線>接棺磧棺、燒庫錢(還庫)、乞手尾錢、辭生(小殮)>佈置棺底、誦經做功德>大殮>封釘(封棺)>打桶(停柩)>併腳尾物、設靈桌靈堂、早晚捧飯>印製訃聞及寄送>做七(旬)>葬前準備工作、工作人員之分配、禮堂之佈置、物品之準備>出殯前日之法事>殯喪(出山)>轉柩(請棺)>壓棺位>告別儀式(家奠禮>公奠禮)>點釘、旋棺>啟靈>發引>送喪行列>辭客>安葬(祀后土)>進壙‧窆>點主>祭墓)或(火葬>進納骨塔)>呼龍、撒五穀>旋墓>返主>接主安靈(入門前過火、吃甜豆、洗淨)>回食(請客)>巡山>完墳>守孝>做法事、做七日、百日、對年、三年>合爐>培墓>做新忌>清明掃墓>揀骨吉葬
臨終>通知子孫>併廳、舖水舖>移舖>遮神>壽終正寢>辭神、舉哀>子孫變服>換枕、嘴含銀、蓋水被、供腳尾飯、燒腳尾紙、點腳尾燈>吊九條、守舖、報喪、買棺、看日、擇地>成服帶孝、辦理死亡登記、請僧道唸腳尾經>乞水沐浴、理容、張穿、套衫、抽壽、吃黑糖麵線>接棺磧棺、燒庫錢(還庫)、乞手尾錢、辭生(小殮)>佈置棺底、誦經做功德>大殮>封釘(封棺)>打桶(停柩)>併腳尾物、設靈桌靈堂、早晚捧飯>印製訃聞及寄送>做七(旬)>葬前準備工作、工作人員之分配、禮堂之佈置、物品之準備>出殯前日之法事>殯喪(出山)>轉柩(請棺)>壓棺位>告別儀式(家奠禮>公奠禮)>點釘、旋棺>啟靈>發引>送喪行列>辭客>安葬(祀后土)>進壙‧窆>點主>祭墓)或(火葬>進納骨塔)>呼龍、撒五穀>旋墓>返主>接主安靈(入門前過火、吃甜豆、洗淨)>回食(請客)>巡山>完墳>守孝>做法事、做七日、百日、對年、三年>合爐>培墓>做新忌>清明掃墓>揀骨吉葬
2014年12月27日 星期六
傳統喪禮禁忌篇
喪禮習俗禁忌
1. 吃飯不能坐著吃,家中有喪事代表不吉利而且也不是開心的事情,坐著吃飯有團員熱鬧之意,所以不行。
2. 在家中未乾淨之前(還在守喪期間),一般是七旬(49天)之內,不可以帶孝到別人家,會帶楣運到別人家。
3. 家中不可以看電視及一些娛樂,也是熱鬧之意所以禁止。
4. 往生者入殮之後,不可以把圍幕翻開看到棺材,不吉利。
5. 家中有人往生,要在鄰居家門口貼紅紙辟邪。
6. 家中的電燈早晚都不可以關,靈堂的蠟燭、香要不間斷的燒,幫往生者帶路祈福。
7. 晚上要有人看守靈堂以免香燒完即注意安全。
8. 喪事期間若家中有昆蟲或動物不可以殺死或趕走,那些可能是已經往生的人來帶領往生者的。
9. 家門口要放置末草水供祭拜者離開時使用去霉氣。
10. 去喪家時身上要帶末草、榕樹葉或零錢護身符之類的,離開時不可說再見,並在回家的路上將榕樹葉丟掉,不要馬上回家去其他地方走走,回家後不要立刻進家門要在門口用末草水清洗一下。
11. 喪家對於來幫忙的人(法師道士等)給ㄧ點紅去霉氣。
12. 出殯後要給有貼紅紙的鄰居一份禮物(內有鞭炮金紙餅乾),並做灑淨告訴鄰居這段時間麻煩他們了,放鞭炮燒金紙去霉氣。
13. 在往生者未滿ㄧ年(49天過後)時,若要參加一些熱鬧的喜事,必須徵求對方的同意,以免有禁忌問題。
14. 帶孝的期間不可以進廟裡。
15. 為出殯前不可以開往生者玩笑或說不吉利的話。
16. 對年(一年之內)之前,遇到節日要提早一天未往生者過節,因為往生者尚未寫入祖先牌位,所以不可以和祖先一起過節。
17. 若有公務ㄧ定要到其他人家或出國,要事先向別人報備或將孝誌寄放在靈堂,並對往生者說明原因。
18. 家中若有侍奉神明要用紅紙蓋起來,以免冲到。
19. 到殯儀館要帶護身符。
20. 吃飯的時候也不要叫大家去吃~餓的人想吃自己去吃就好了...
21. 每天都要換水果拜拜唷~不可以擺鳳梨~芭樂~和梨子唷~
22. 直系親屬不理髮、不刮鬍子,並且百日之內子孫均需「帶孝」
23. 外家的人到喪家送葬只有送出,沒有送到墳地。
24. 家人應穿著樸素。
25. 去喪家向死者致哀,也要了解台灣的民俗不能回頭,也不能說「再見」,喪家也不可以說「再會」,因為,死亡是不好的事,最好不要再來一次。
26. 燒腳尾紙:銀紙要一張一張的燒,不可太急,亦不可成疊焚燒,傳說一張一張燒猶如亡靈一步一步行走,太急焚燒則亡靈須狂奔顛沛。
27. 將門關一扇,並吊白布幔將屍體四周圍住俗稱「吊九條」。也有人使用蚊帳將屍身圍起來,以和外界隔開,以免照射到日月光。
28. 守舖(守靈):喪者家屬舖草蓆於水床旁,徹夜守護遺體,順便預防死而復活的情況發生時,可以立刻加以急救,而有親友前來弔祭時也才有人招呼回應。守靈時定時焚燒一些銀紙及檢視腳尾燈,使其通宵光明以克盡孝道。
29. 洗淨:在喪事中,道士在一盆水中放黑麻油,燒淨符,喪家每人用手指沾水洗自己的上眼皮,稱為「洗淨」意謂潔淨,把眼中看到的不清潔的事物洗去。在納棺、出葬、做功德時,都有這種儀式。
30. 回食(請客):返主後喪家都會準備簡單的宴席,招待幫忙料理喪葬事宜及會喪的親友,表示哀感致謝之意。同時為了洗淨(驅邪求福)還要贈送親友炮竹、蠟燭、壽金、束香、糕仔(糖果)、毛巾等。另外抬棺人及樂隊則另給禮金。此種喪宴,不歡不樂、默默用餐,親友返家時,不可和喪主告辭,大都默默離去。
31. 告別儀式由家祭開始,家祭禮主要項目為上香、獻奠品。上香二支三拜,孝眷一般行三跪九叩首,孝男孝女等奠弔後爬行過靈棹下,男左女右分跪兩旁,叩謝親族之奠弔,家祭完畢即撒各種牲禮。
32. 家祭後即行公祭以及拈香禮,喪家對前來奠弔者,以面巾或手帕等答禮。
傳說及雜俗:
1. 衣裳的袖子要長得將手完全蓋住,據說手露出來,將來子孫會成為討飯的。
2. 魂轎的轎夫一名喚康得喜--扛得起,一名喚李有祿--利有路。
3. 孝男及家眷,平時出外做事為方便都不帶孝而將其寄放在靈位香爐側,俗稱「寄孝」。待對年時,至土地公廟焚香脫孝。
4. 訂購棺材一直忌諱稱「買棺材」,而改稱「買大厝」、「買大屋」或「買大壽」、「放板仔」、「買壽具」皆取意吉祥也。
5. 棺材內底部鑿就之小方洞另削一柄自內塞出,名為「龍喉」,打桶者入窆時須將之打除。
6. 「媳婦頭,查抹子腳」,指女屍由媳婦梳頭,媳婦梳頭時應跪在地上離屍約一尺以外,連哭帶號,恭恭敬敬梳理,梳頭前三後四。由女兒穿襪及布鞋。
7. 屍之口中含用紅紙包之龍銀一枚,放入時,須唱:「含孝歸土」。
8. 屍之面部須以四方形白布巾覆蓋,巾之四角有帶,繞結於項後。
9. 9.男喪皆戴帽,女則包烏巾,否則即是和尚尼姑頭。
10. 有些地區病人在未斷氣前就要穿上預先準備好的壽衣,如此死了以後才能得到。
11. 壽衣俗稱「老嫁妝」,壽衣下身三裙二褲寓意:子孫大富。
12. 壽衣之口袋皆縫死,以防錢財與福氣為其帶走。
13. 俗謂屍溫最後消失之處以定死者歸於何道,若人死後全身冰冷僅腦中心仍有餘溫,則此人超凡入聖,往生西方。若餘溫在眼則歸天道,餘溫在心則歸人道,餘溫在腹歸惡鬼道,餘溫在膝則歸畜牲道,餘溫在底則歸地獄道。
14. 俗曰:「一樣生,百樣死」,以老而壽終止於寢者為順終,否則即為非順終稱為凶死。凡凶死於外者,入木之際皆須至出事地「引魂」,同時請僧道至出事地點誦經超渡亡魂。死亡地點如在海外,則向者死亡地點的方向或到海邊舉行遙祭。
15. 俗謂地獄有枉死城,人被處死、毒斃、或縊死、自盡等,靈魂定會被閻王幽禁在枉死城,所以必須延請道僧讀經向閻王求赦罪,以便由枉死城救出。溺水者須作「牽水懺」,難產而死的作「牽血盆」。須製作五、六尺之圓筒形迴龍燈,產死者糊紅紙,溺死者糊白紙。須執魂旛至出事地引魂,否則其魂將徘徊不去為厲鬼在該地而產生「抓交替」之惡性循環。溺死者尚需牽懺,牽亡魂出困境,否則永不得超生。車禍死者再開枉死城。投環者須作「放索」。服毒者要做「解藥」。被殺而死者,要作「解刀法」。在床上氣絕者要「打眠床架」。
16. 祭品中不用鴨與蔥,鴨與押同音,蔥、娼同音故不用。
17. 死後若有仇不能報,則於棺內置木炭,能使死者至陰間報仇。
18. 將吊屍入棺的白布條,撕下一小塊塞入腰間,俗傳如此可使己身及兒孫身體健康永不腰痛。
19. 若兒孫或親戚中患有痼疾者,此時可至棺側,以銀紙在患部自上往下掃若干次並說:「請仙命挑到土州去丟掉。」俗信如此做病況多能痊癒或減輕。
20. 屍入棺,慎防眼淚滴落屍上,俗謂淚沾屍則死者靈魂即不能脫離肉身而超生。
21. 入木時子孫人影落入棺內為屍所壓,必犯煞致死。
22. 入木時如逢雷鳴,以為死人的肚子會脹起,因此要用鑼蓋其腹部。
23. 屍身左手執手巾,右手執摺扇供搧涼用,也表示亡者透心涼,無牽無掛而死。
24. 另置棉線若干條,其條數乃死者年歲再加一,俗稱「長命線」。
25. 難產而死者一屍兩命,則須再加一替身尪仔湊成三人,而免家人再有死亡之忌。
26. 死者入殮後,則將死者移舖時所用之諸物,棄之於荒野,謂之「送腳尾」。
27. 此時有洗淨之俗,即拔除邪穢之意,及驅除不祥。
28. 親朋至喪家慰問,謂之「埋(覓)喪」、「問喪」或「探青」。
29. 女婿祭時,席上加紅毯,因其為外人故加毯以示尊敬,然女婿不可跪在毛毯上,俗謂:「今世跪毛毯,來世睡豬穴」,須先上前將紅毯折一角示不用,乃行三進三退之大禮,上香、奠酒、叩頭,若逕用紅毯,將被笑為不知禮。
30. 朋友上香,昔日皆用二條香名為「參香」,近年來人人交遊廣闊,用線香則爐易滿,故改用香末,所以稱為「拈香」。其禮為朋友兩兩上前拈香,先向遺像一鞠躬,前進,自香末盤中拈香末置於香爐上三次,後退,向遺像一鞠躬,左右孝男孝眷答禮,向左右孝男孝眷各一鞠躬,退下,禮成。
31. 夫妻之一方若亡,則健在的一方,可以祭拜,僅立拜不跪,且在朋友拈香之後行之。
32. 割棺時由棺木上割下一小木片,持放於香爐內,取以「丁蘭抱木拜母」之古意。
33. 丈夫年輕喪妻,日後如欲再娶,則發引前須「過番」,於妻柩兩側各置一長椅,丈夫攜一包袱,一支傘,由柩上跨越,表示各行其道,互不干擾。此意即先生假裝要到外地去,亡者信以為真,則不會再回家來糾纏先生。
34. 丈夫先亡,其妻不得送喪,除了欲再嫁的婦人,概不送喪。長輩亦不送晚輩,否則死者將不得再轉世。妯娌亦不相送,俗謂「送東西(妯娌),會敗(窮)」。
35. 出葬時靈柩不可自喪宅後繞之,否則即謂之「纏龍」,俗信子孫將因此而窮困。
36. 棺柩之放栓(放水)又稱為「開龍門」,俗信若未打通而埋之,子孫將有啞者。既通,孝男則以土丸封之,以免臭氣外溢。
37. 俗諺:「查某子灰及吹」即墓上之灰土由女兒出資,吹即鼓吹、八音等也由出嫁女兒等出資僱用。
38. 掩土時除了影子不可落入墓穴中外,足跡亦不可掩沒,若留有足印,須先以鋤面抹平,始可加土於其上。
39. 祭土地公之牲禮中必有鴨蛋,祭畢則剝其殼而撒於墳上,表示亡人能「脫殼」再生。祭墓之銀紙留下一些不燒化,與蛋殼同撒於墳上。
40. 喪鬮煞:目擊喪家推靈或出殯而致生病,俗信此為邪神作祟稱「喪鬮煞」,須於百日忌內取靈桌桌裙一端或香條等用以洗身,病就會痊癒。
葬禮禁忌:
忌參加喪禮的人,與亡者生辰八字相剋:
因「子午相沖,金木相剋」的道理,如果亡者是子年出生的,那麼不論亡者的親朋或好友,凡是午年出生的人,都不能參加送葬儀式。此外,孕婦、嬰兒,也禁忌送葬,恐怕沾染到不祥之氣。
忌參加喪禮的人,與亡者生肖相剋:
在喪禮上,通常會貼有一張告示牌,說明有那些生肖是與死者的生肖相沖剋,必須迴避。有的還會在靈堂裏放一盆水,給來參加喪禮的來賓洗滌,以去除不祥之氣。
忌入殮時啼哭,將眼淚滴在亡者身上:
在舉行入殮儀式時,亡者的親友應當保持冷靜。此時忌諱有人啼哭,否則會使亡者不忍離去,其魂魄將無法升天,而滯留喪宅。若因啼哭而不小心將眼淚滴在亡者身上,將使得亡者留戀人間,不得轉世超生。
忌七月時出葬:
七月被一般民間視為鬼月,此時陰間的鬼門大開,許多鬼魂被流放到陰間來。若於七月出葬,可能會招引更多的鬼魂出現,鬼煞大作,對喪家更為不利。
忌守喪期間剪髮、剃鬍鬚:
根據民間的習俗,在家有喪事期間,其親人不能剪髮及剃鬍鬚。一般人認為這是為了表示極度哀傷悲痛,以致於無法顧及修飾邊幅。而其另外的用意,則是為了避邪,以不修邊幅的模樣,使自己跟平常看起來不一樣,讓亡靈鬼魂認不出來,以免受到侵擾。
忌出葬時,抬棺者說「重」字:
在出殯時,抬棺者應保持肅靜,禁諱說到「重」這個字。若不小心脫口而出,可能會生出變故,如棺柩更重而更加抬不動,或是於行進間,抬捍斷裂導致棺木掉落地上。
忌帶孝者觀看建廟、婚嫁,或接觸產婦及嬰兒:
因一般人認為帶孝者身上帶有不祥之氣,所以凡是與神事及喜慶有關的場合,如建廟、安灶,或是婚禮、喜宴,都應避免參加。否則在帶孝者的凶氣感染之下,將導致建廟不靈,或新婚夫妻感情不睦。而若帶孝者接觸到產婦或嬰兒,將致使產婦難產,以及嬰兒夭折等不幸的事發生。
喪葬忌諱
喪時忌流淚在屍上,否則該人將發瘋。
守舖時忌貓跳上屍體,以免屍體為之嚇跳抱住旁人。蓋貓為虎性,偶逢此意外則使之抱住扁擔(竹製擔具)或其他物具,屍體當可回復原狀而不禍害人。
壙時,凡生肖相剋者將之貼示門前,均須迴避以免沖犯。
葬期忌「重葬日」、即正月甲日、二月乙日、三月戊日、四月丙日、五月丁日、六月己日、七月庚日、八月辛日、九月戊日、十月壬日、十一月癸日、十二月己日。
靈桌上油燈燃油俗稱莿油,忌觸之,否則身將生痛。
腳尾飯(祭死者白飯)上有插筷子,故平時忌小孩作類此情狀,以避不詳。
入殮忌逢雷鳴,迷信死者腹肚會脹,須蓋鑼於其身上、以鎮壓之。
拜墓時的注意事項:
因為墳墓既不是石頭也不是物品,所以一定要把他當做人或神來加以參拜。換句話說,無論拜墓時或早晚在家中的神案前燒香拜拜時,都要呼叫他的名字,向他問候,這才是正確的供奉參拜法。
帶子女一起拜墓時,主子孫昌隆。
拜墓時刻,以午前最好,下午三點以後,就要加以避免。
順道來參拜,這是不好的。
靈骨寄存在寺廟的靈骨塔內時,一定要先進入正堂參拜眾神,然後再祭祀祖先。
墓地的雜草要清除乾凈(從周圍向中央清除)。
清掃完畢之後,就要按照該地的風俗或宗教習慣來加以膜拜。
經常把碗或容器等放置在墓碑前,屬於凶相,應加以避免。
1. 吃飯不能坐著吃,家中有喪事代表不吉利而且也不是開心的事情,坐著吃飯有團員熱鬧之意,所以不行。
2. 在家中未乾淨之前(還在守喪期間),一般是七旬(49天)之內,不可以帶孝到別人家,會帶楣運到別人家。
3. 家中不可以看電視及一些娛樂,也是熱鬧之意所以禁止。
4. 往生者入殮之後,不可以把圍幕翻開看到棺材,不吉利。
5. 家中有人往生,要在鄰居家門口貼紅紙辟邪。
6. 家中的電燈早晚都不可以關,靈堂的蠟燭、香要不間斷的燒,幫往生者帶路祈福。
7. 晚上要有人看守靈堂以免香燒完即注意安全。
8. 喪事期間若家中有昆蟲或動物不可以殺死或趕走,那些可能是已經往生的人來帶領往生者的。
9. 家門口要放置末草水供祭拜者離開時使用去霉氣。
10. 去喪家時身上要帶末草、榕樹葉或零錢護身符之類的,離開時不可說再見,並在回家的路上將榕樹葉丟掉,不要馬上回家去其他地方走走,回家後不要立刻進家門要在門口用末草水清洗一下。
11. 喪家對於來幫忙的人(法師道士等)給ㄧ點紅去霉氣。
12. 出殯後要給有貼紅紙的鄰居一份禮物(內有鞭炮金紙餅乾),並做灑淨告訴鄰居這段時間麻煩他們了,放鞭炮燒金紙去霉氣。
13. 在往生者未滿ㄧ年(49天過後)時,若要參加一些熱鬧的喜事,必須徵求對方的同意,以免有禁忌問題。
14. 帶孝的期間不可以進廟裡。
15. 為出殯前不可以開往生者玩笑或說不吉利的話。
16. 對年(一年之內)之前,遇到節日要提早一天未往生者過節,因為往生者尚未寫入祖先牌位,所以不可以和祖先一起過節。
17. 若有公務ㄧ定要到其他人家或出國,要事先向別人報備或將孝誌寄放在靈堂,並對往生者說明原因。
18. 家中若有侍奉神明要用紅紙蓋起來,以免冲到。
19. 到殯儀館要帶護身符。
20. 吃飯的時候也不要叫大家去吃~餓的人想吃自己去吃就好了...
21. 每天都要換水果拜拜唷~不可以擺鳳梨~芭樂~和梨子唷~
22. 直系親屬不理髮、不刮鬍子,並且百日之內子孫均需「帶孝」
23. 外家的人到喪家送葬只有送出,沒有送到墳地。
24. 家人應穿著樸素。
25. 去喪家向死者致哀,也要了解台灣的民俗不能回頭,也不能說「再見」,喪家也不可以說「再會」,因為,死亡是不好的事,最好不要再來一次。
26. 燒腳尾紙:銀紙要一張一張的燒,不可太急,亦不可成疊焚燒,傳說一張一張燒猶如亡靈一步一步行走,太急焚燒則亡靈須狂奔顛沛。
27. 將門關一扇,並吊白布幔將屍體四周圍住俗稱「吊九條」。也有人使用蚊帳將屍身圍起來,以和外界隔開,以免照射到日月光。
28. 守舖(守靈):喪者家屬舖草蓆於水床旁,徹夜守護遺體,順便預防死而復活的情況發生時,可以立刻加以急救,而有親友前來弔祭時也才有人招呼回應。守靈時定時焚燒一些銀紙及檢視腳尾燈,使其通宵光明以克盡孝道。
29. 洗淨:在喪事中,道士在一盆水中放黑麻油,燒淨符,喪家每人用手指沾水洗自己的上眼皮,稱為「洗淨」意謂潔淨,把眼中看到的不清潔的事物洗去。在納棺、出葬、做功德時,都有這種儀式。
30. 回食(請客):返主後喪家都會準備簡單的宴席,招待幫忙料理喪葬事宜及會喪的親友,表示哀感致謝之意。同時為了洗淨(驅邪求福)還要贈送親友炮竹、蠟燭、壽金、束香、糕仔(糖果)、毛巾等。另外抬棺人及樂隊則另給禮金。此種喪宴,不歡不樂、默默用餐,親友返家時,不可和喪主告辭,大都默默離去。
31. 告別儀式由家祭開始,家祭禮主要項目為上香、獻奠品。上香二支三拜,孝眷一般行三跪九叩首,孝男孝女等奠弔後爬行過靈棹下,男左女右分跪兩旁,叩謝親族之奠弔,家祭完畢即撒各種牲禮。
32. 家祭後即行公祭以及拈香禮,喪家對前來奠弔者,以面巾或手帕等答禮。
傳說及雜俗:
1. 衣裳的袖子要長得將手完全蓋住,據說手露出來,將來子孫會成為討飯的。
2. 魂轎的轎夫一名喚康得喜--扛得起,一名喚李有祿--利有路。
3. 孝男及家眷,平時出外做事為方便都不帶孝而將其寄放在靈位香爐側,俗稱「寄孝」。待對年時,至土地公廟焚香脫孝。
4. 訂購棺材一直忌諱稱「買棺材」,而改稱「買大厝」、「買大屋」或「買大壽」、「放板仔」、「買壽具」皆取意吉祥也。
5. 棺材內底部鑿就之小方洞另削一柄自內塞出,名為「龍喉」,打桶者入窆時須將之打除。
6. 「媳婦頭,查抹子腳」,指女屍由媳婦梳頭,媳婦梳頭時應跪在地上離屍約一尺以外,連哭帶號,恭恭敬敬梳理,梳頭前三後四。由女兒穿襪及布鞋。
7. 屍之口中含用紅紙包之龍銀一枚,放入時,須唱:「含孝歸土」。
8. 屍之面部須以四方形白布巾覆蓋,巾之四角有帶,繞結於項後。
9. 9.男喪皆戴帽,女則包烏巾,否則即是和尚尼姑頭。
10. 有些地區病人在未斷氣前就要穿上預先準備好的壽衣,如此死了以後才能得到。
11. 壽衣俗稱「老嫁妝」,壽衣下身三裙二褲寓意:子孫大富。
12. 壽衣之口袋皆縫死,以防錢財與福氣為其帶走。
13. 俗謂屍溫最後消失之處以定死者歸於何道,若人死後全身冰冷僅腦中心仍有餘溫,則此人超凡入聖,往生西方。若餘溫在眼則歸天道,餘溫在心則歸人道,餘溫在腹歸惡鬼道,餘溫在膝則歸畜牲道,餘溫在底則歸地獄道。
14. 俗曰:「一樣生,百樣死」,以老而壽終止於寢者為順終,否則即為非順終稱為凶死。凡凶死於外者,入木之際皆須至出事地「引魂」,同時請僧道至出事地點誦經超渡亡魂。死亡地點如在海外,則向者死亡地點的方向或到海邊舉行遙祭。
15. 俗謂地獄有枉死城,人被處死、毒斃、或縊死、自盡等,靈魂定會被閻王幽禁在枉死城,所以必須延請道僧讀經向閻王求赦罪,以便由枉死城救出。溺水者須作「牽水懺」,難產而死的作「牽血盆」。須製作五、六尺之圓筒形迴龍燈,產死者糊紅紙,溺死者糊白紙。須執魂旛至出事地引魂,否則其魂將徘徊不去為厲鬼在該地而產生「抓交替」之惡性循環。溺死者尚需牽懺,牽亡魂出困境,否則永不得超生。車禍死者再開枉死城。投環者須作「放索」。服毒者要做「解藥」。被殺而死者,要作「解刀法」。在床上氣絕者要「打眠床架」。
16. 祭品中不用鴨與蔥,鴨與押同音,蔥、娼同音故不用。
17. 死後若有仇不能報,則於棺內置木炭,能使死者至陰間報仇。
18. 將吊屍入棺的白布條,撕下一小塊塞入腰間,俗傳如此可使己身及兒孫身體健康永不腰痛。
19. 若兒孫或親戚中患有痼疾者,此時可至棺側,以銀紙在患部自上往下掃若干次並說:「請仙命挑到土州去丟掉。」俗信如此做病況多能痊癒或減輕。
20. 屍入棺,慎防眼淚滴落屍上,俗謂淚沾屍則死者靈魂即不能脫離肉身而超生。
21. 入木時子孫人影落入棺內為屍所壓,必犯煞致死。
22. 入木時如逢雷鳴,以為死人的肚子會脹起,因此要用鑼蓋其腹部。
23. 屍身左手執手巾,右手執摺扇供搧涼用,也表示亡者透心涼,無牽無掛而死。
24. 另置棉線若干條,其條數乃死者年歲再加一,俗稱「長命線」。
25. 難產而死者一屍兩命,則須再加一替身尪仔湊成三人,而免家人再有死亡之忌。
26. 死者入殮後,則將死者移舖時所用之諸物,棄之於荒野,謂之「送腳尾」。
27. 此時有洗淨之俗,即拔除邪穢之意,及驅除不祥。
28. 親朋至喪家慰問,謂之「埋(覓)喪」、「問喪」或「探青」。
29. 女婿祭時,席上加紅毯,因其為外人故加毯以示尊敬,然女婿不可跪在毛毯上,俗謂:「今世跪毛毯,來世睡豬穴」,須先上前將紅毯折一角示不用,乃行三進三退之大禮,上香、奠酒、叩頭,若逕用紅毯,將被笑為不知禮。
30. 朋友上香,昔日皆用二條香名為「參香」,近年來人人交遊廣闊,用線香則爐易滿,故改用香末,所以稱為「拈香」。其禮為朋友兩兩上前拈香,先向遺像一鞠躬,前進,自香末盤中拈香末置於香爐上三次,後退,向遺像一鞠躬,左右孝男孝眷答禮,向左右孝男孝眷各一鞠躬,退下,禮成。
31. 夫妻之一方若亡,則健在的一方,可以祭拜,僅立拜不跪,且在朋友拈香之後行之。
32. 割棺時由棺木上割下一小木片,持放於香爐內,取以「丁蘭抱木拜母」之古意。
33. 丈夫年輕喪妻,日後如欲再娶,則發引前須「過番」,於妻柩兩側各置一長椅,丈夫攜一包袱,一支傘,由柩上跨越,表示各行其道,互不干擾。此意即先生假裝要到外地去,亡者信以為真,則不會再回家來糾纏先生。
34. 丈夫先亡,其妻不得送喪,除了欲再嫁的婦人,概不送喪。長輩亦不送晚輩,否則死者將不得再轉世。妯娌亦不相送,俗謂「送東西(妯娌),會敗(窮)」。
35. 出葬時靈柩不可自喪宅後繞之,否則即謂之「纏龍」,俗信子孫將因此而窮困。
36. 棺柩之放栓(放水)又稱為「開龍門」,俗信若未打通而埋之,子孫將有啞者。既通,孝男則以土丸封之,以免臭氣外溢。
37. 俗諺:「查某子灰及吹」即墓上之灰土由女兒出資,吹即鼓吹、八音等也由出嫁女兒等出資僱用。
38. 掩土時除了影子不可落入墓穴中外,足跡亦不可掩沒,若留有足印,須先以鋤面抹平,始可加土於其上。
39. 祭土地公之牲禮中必有鴨蛋,祭畢則剝其殼而撒於墳上,表示亡人能「脫殼」再生。祭墓之銀紙留下一些不燒化,與蛋殼同撒於墳上。
40. 喪鬮煞:目擊喪家推靈或出殯而致生病,俗信此為邪神作祟稱「喪鬮煞」,須於百日忌內取靈桌桌裙一端或香條等用以洗身,病就會痊癒。
葬禮禁忌:
忌參加喪禮的人,與亡者生辰八字相剋:
因「子午相沖,金木相剋」的道理,如果亡者是子年出生的,那麼不論亡者的親朋或好友,凡是午年出生的人,都不能參加送葬儀式。此外,孕婦、嬰兒,也禁忌送葬,恐怕沾染到不祥之氣。
忌參加喪禮的人,與亡者生肖相剋:
在喪禮上,通常會貼有一張告示牌,說明有那些生肖是與死者的生肖相沖剋,必須迴避。有的還會在靈堂裏放一盆水,給來參加喪禮的來賓洗滌,以去除不祥之氣。
忌入殮時啼哭,將眼淚滴在亡者身上:
在舉行入殮儀式時,亡者的親友應當保持冷靜。此時忌諱有人啼哭,否則會使亡者不忍離去,其魂魄將無法升天,而滯留喪宅。若因啼哭而不小心將眼淚滴在亡者身上,將使得亡者留戀人間,不得轉世超生。
忌七月時出葬:
七月被一般民間視為鬼月,此時陰間的鬼門大開,許多鬼魂被流放到陰間來。若於七月出葬,可能會招引更多的鬼魂出現,鬼煞大作,對喪家更為不利。
忌守喪期間剪髮、剃鬍鬚:
根據民間的習俗,在家有喪事期間,其親人不能剪髮及剃鬍鬚。一般人認為這是為了表示極度哀傷悲痛,以致於無法顧及修飾邊幅。而其另外的用意,則是為了避邪,以不修邊幅的模樣,使自己跟平常看起來不一樣,讓亡靈鬼魂認不出來,以免受到侵擾。
忌出葬時,抬棺者說「重」字:
在出殯時,抬棺者應保持肅靜,禁諱說到「重」這個字。若不小心脫口而出,可能會生出變故,如棺柩更重而更加抬不動,或是於行進間,抬捍斷裂導致棺木掉落地上。
忌帶孝者觀看建廟、婚嫁,或接觸產婦及嬰兒:
因一般人認為帶孝者身上帶有不祥之氣,所以凡是與神事及喜慶有關的場合,如建廟、安灶,或是婚禮、喜宴,都應避免參加。否則在帶孝者的凶氣感染之下,將導致建廟不靈,或新婚夫妻感情不睦。而若帶孝者接觸到產婦或嬰兒,將致使產婦難產,以及嬰兒夭折等不幸的事發生。
喪葬忌諱
喪時忌流淚在屍上,否則該人將發瘋。
守舖時忌貓跳上屍體,以免屍體為之嚇跳抱住旁人。蓋貓為虎性,偶逢此意外則使之抱住扁擔(竹製擔具)或其他物具,屍體當可回復原狀而不禍害人。
壙時,凡生肖相剋者將之貼示門前,均須迴避以免沖犯。
葬期忌「重葬日」、即正月甲日、二月乙日、三月戊日、四月丙日、五月丁日、六月己日、七月庚日、八月辛日、九月戊日、十月壬日、十一月癸日、十二月己日。
靈桌上油燈燃油俗稱莿油,忌觸之,否則身將生痛。
腳尾飯(祭死者白飯)上有插筷子,故平時忌小孩作類此情狀,以避不詳。
入殮忌逢雷鳴,迷信死者腹肚會脹,須蓋鑼於其身上、以鎮壓之。
拜墓時的注意事項:
因為墳墓既不是石頭也不是物品,所以一定要把他當做人或神來加以參拜。換句話說,無論拜墓時或早晚在家中的神案前燒香拜拜時,都要呼叫他的名字,向他問候,這才是正確的供奉參拜法。
帶子女一起拜墓時,主子孫昌隆。
拜墓時刻,以午前最好,下午三點以後,就要加以避免。
順道來參拜,這是不好的。
靈骨寄存在寺廟的靈骨塔內時,一定要先進入正堂參拜眾神,然後再祭祀祖先。
墓地的雜草要清除乾凈(從周圍向中央清除)。
清掃完畢之後,就要按照該地的風俗或宗教習慣來加以膜拜。
經常把碗或容器等放置在墓碑前,屬於凶相,應加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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